2016年刘暖曦因与陈世峰存在情感纠纷,为躲避陈世峰遂与江歌同住。双方发生争执后,走在前面的刘暖曦先行进房并将房门紧锁,陈世峰在门外手持水果刀对江歌颈部捅刺十余刀,导致江歌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暖曦作为被侵权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其个人原因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告知和提醒江歌。
今天(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刘鑫赔偿近70万元。这样一起在舆论场引起诸多“情与理”讨论的案件,也在民事法律范畴做出了判定。
2016年刘暖曦因与陈世峰存在情感纠纷,为躲避陈世峰遂与江歌同住。后被陈世峰上门纠缠,请求江歌帮助解围。双方发生争执后,走在前面的刘暖曦先行进房并将房门紧锁,陈世峰在门外手持水果刀对江歌颈部捅刺十余刀,导致江歌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江秋莲就女儿的死亡原因与刘暖曦沟通,刘暖曦不仅没有感恩和抚慰江歌的妈妈,甚至多次对江歌的妈妈江秋莲进行言语刺激,2019年10月28日江秋莲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70609.3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江歌的妈妈)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这份判决的意义在于从法律的角度认定了刘暖曦对江歌的死亡存在明显过错,也肯定了江歌见义勇为,无私助人的行为,这也是对善良的江歌和江歌妈妈的告慰。
生命权纠纷是侵权责任纠纷中的一种,如果行为人对被侵权人的死亡存在过错,而且过错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对导致江歌的死亡存在明显的过错,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对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告知和提醒。刘暖曦作为被侵权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其个人原因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告知和提醒江歌。
二、作为引入侵害危险者,对处于危险状态的施救者应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施救者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刘暖曦作为被救助者和引入危险者,在施救者江歌面临陈世峰的不法侵害时,为自保而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致其被杀害,没有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
三、事发后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论相激,对亲属的精神和情感造成严重侵害。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刘暖曦与江歌的妈妈江秋莲因江歌的死亡原因产生争议,刘暖曦还在网上对江秋莲发布刺激性的语言,加重了江秋莲的伤痛,给江秋莲的精神造成严重打击,因此应对江秋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温良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都希望世界是充满爱和善良的,虽然说施恩不望报。但受助者如果对帮助过自己的人不怀感恩之心,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这种行为也着实令人寒心,也是为法律所不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