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经营场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注册申请书;
3、经营地点证明材料;
4、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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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如何办营业执照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的程序是: 1、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1)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2)从业人员证明; 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相片一张。 外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本地暂住证,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注册机关核实是否符合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条件; 3、符合注册条件的,准许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地税登记证; 7、设立基本户。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程序: (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二)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三)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四)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五)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手续: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组成形式是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属于家庭经营的,还应提交其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并由申请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经名称预先登记的不提交);4、经营场所证明(流动经营的不提交);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