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对擅自闯入冠豸山风景区涉嫌非法狩猎的贵州籍连城务工人员张某辉、张某红依法作出拘役两个月的判决。
张某辉与张某红原本在连城县一建筑工地务工,2016年6月16日在未办理猎捕证情况下擅自闯入冠豸山风景区(属禁猎区),利用禁止使用猎捕工具粘网捕鸟,18日两人再次进入风景区布网并用诱鸟器播放画眉的叫声,成功网捕一只画眉鸟。两人准备继续诱捕时,景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及时制止并报警。
连城县公安局文川森林派出所依法受理该案,经立案侦查证实张某辉、张某红猎捕的这只画眉鸟属雀形目,系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张某辉、张某红使用粘网属禁止使用的列捕工具,使用播放器播放声音诱捕属禁止使用的猎捕方法,且该行为发生在2012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0日福建省鸟纲所有种(鸟类)禁猎期。张某辉、张某红涉嫌非法狩猎罪。
针对张某辉、张某红涉嫌的犯罪事实,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拘役两个月的判决。(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傅庆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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