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衡(叶衡传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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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衡(叶衡传文言文翻译)-第1张图片-九妖电影  姓名:叶衡
基础介绍

叶衡(1122年—1183年),字梦锡,婺州金华(今属浙江省金华市)人。南宋宰相。绍兴十八年(1148年),叶衡考中进士,被授任宁德县主簿,代理县尉。因捕获盐寇有功,而升为於潜县县令。乾道元年(1165年)擢知常州。乾道二年(1166年)升任太府少卿,迁户部侍郎。后因母亲去世而离职服丧,乾道六年(1170年)起复,知泸州府,尚未出发,即授任枢密都承旨。历知荆南、成都、建康等府。淳熙元年(1174年)召为户部尚书,签书枢密院事,拜参知政事,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淳熙二年(1175年),被汤邦彦诋毁,罢去相位,贬知建宁府。淳熙三年(1176年),被贬为安德军节度副使,郴州安置。后复官奉祠,旋归故里。淳熙十年(1183年)去世,年六十二,赠资政殿学士。叶衡在地方任职期间,爱护百姓,多有政声。后进入朝廷任职,建言屡被采纳,并奉命调控纸币“会子”的使用,为维持南宋初期的经济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除在政治上的成就外,叶衡亦颇有诗才,《全宋诗》录有其诗四首。(概述图片来源:)

目录

基本资料人物生平主要成就历史评价轶事典故亲属成员主要作品后世纪念史料索引

基本资料

本名:叶衡

字号:字梦锡

所处时代:宋代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婺州金华(今浙江金华)

出生时间:宣和四年(1122年)

去世时间:淳熙十年(1183年)

主要作品:《宝乘寺》等

主要成就:赈济灾民、维持货币流通、改革军政制度

官职:右丞相、枢密使

追赠:资政殿学士

人物生平

叶衡生于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中进士。最初被任命为福州宁德县主簿,代理县尉。因缉捕盐寇有功,升任临安府於潜县县令。当时各地人口问题积弊严重,富户瞒报人丁数量,穷人被迫重复缴纳人头税。叶衡上任后,把民户分为九等,自五等以下一概免除赋税,把他们应缴纳的份额均摊给上四等的民户,减轻了贫民的负担。征收税赋时定下期限在县衙门口张榜公布,让里正告诉百姓,不遣一吏而赋自足。当年发生蝗灾,蝗虫却没有经过叶衡的治所。因此,叶衡的治绩为各县第一,守臣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宋高宗,高宗对叶衡的做法加以肯定,认为他治县有方。

乾道元年(1165年),叶衡升知常州。当时洪涝灾害严重,饥民四处流散,叶衡决定开仓煮粥赈济灾民。有人说常平仓不可以轻易打开,叶衡说:“储蓄粮食正是为发生紧急情况做准备,怎可看着百姓挨饿而不救助呢?”瘟疫肆虐时,叶衡不顾个人安危,只身携医生到闾巷间问诊,拯救了许多灾

主要成就

行政果断,爱护百姓

叶衡在任於潜县县令期间,把民户定为九等,从五等以下除去他们的名籍,而把他们应缴纳的份额均摊给上四等的民户,革除户口簿的弊端,解决了富户大多隐瞒漏报,贫弱户重复缴纳赋税的弊病。

叶衡知常州期间,遇到水灾,不顾反对,为百姓开仓放粮,使百姓得以赈济。

建言献策,勤政为民

叶衡在任户部侍郎期间,奏报盐市乱况,建议整顿私盐,以恢复盐市经济秩序,得到采纳,并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后任枢密都承旨时,上奏革除马政的弊端,应将马之数目、品质加以管理。

淳熙初年,宋朝发行的纸币“会子”存在折价的问题,叶衡在任右丞相兼枢密使期间,奉命将库存金、银及铜钱换成“会子”,以稳定流通。

叶衡任职枢密院多年,熟悉军务,曾建言宋孝宗严格选拔官吏,以避免官员频繁更换而导致的管理困难,为孝宗所批准。叶衡知人善任,多次为国推举将才,如派遣时任仓部郎中的辛弃疾担任江西提刑,成功***茶商赖文政的起义军。

历史评价

赵昚:卿真宰相才也!

《宋史》:①叶衡负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宰相,进用之骤,人谓出于曾觌云。②陈康伯以经济自任,临事明断。梁克家才优识远,谋国尽忠。至若汪澈之论事忠悫,荐达人才,叶义问直言正色,扫除秦桧余党,然不长于兵,临敌失措,岂优议论而劣事功者欤?叶颙清俭正直,而衡才智有余,盖亦一时之选云。

《八闽通志》:衡才知有余,亦一时之选云。

轶事典故

相传,叶衡罢相后归来,大病一场。旧友前来看望,怕刺激叶衡,都不敢言笑。叶衡却是很坦然,问道:“我就要死了,只是不知死了以后,好还是不好?”

有人识趣回答:“想必极好。”

叶衡非常惊讶,忙问:“你如何得知?”

那人答道:“假如死后不好,死了的人会逃回来。现在没有一人回来,证明死后不错。”在座的人大笑。

亲属成员

6辈分关系姓名父辈父叶应母张氏平辈兄叶庭实弟叶庭坚孙辈孙子叶岂潜

(叶衡家系来源:)

主要作品

叶衡诗作在《全宋诗》中录有《宝乘寺》《昆山吕正之三男子连中神童科盖奇事也次严别驾韵》《鹿田寺集杜五言》及《诗一首》。

后世纪念

8

据光绪时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金华县志》记载:叶衡宅在金华府治北永福寺(城北三隅试院后)塔后衮绣坊(叶衡建);园内有一亭曰:“最高亭”(即今金华花园巷天一门内有花园数亩)。

叶衡墓在金华县东南十里水沟垅鳅塘。

史料索引

9

《宋史·卷三百八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四》

《两浙名贤录·卷二十八》

《浙江通志·卷二百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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