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沆(刘沆字冲之吉州永新人文言文翻译)

电影91 2 0

刘沆(刘沆字冲之吉州永新人文言文翻译)-第1张图片-九妖电影  姓名:刘沆
基础介绍

刘沆(995-1060年),字冲之,号庐山,吉州永新(今江西省永新县埠前镇三门前村)人。北宋时期宰相,刘素之子。天圣八年(1030年),考中进士,授大理评事,通判舒州。累迁太常博士。奉命出使契丹,坐事出知潭州,***瑶民起义,累迁工部侍郎。宣祐三年(1051年),担任参知政事,支持张贵妃追封皇后。至和元年(1054年),拜同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成为宰相,大力推行革新,以“长于吏事”著称。出任工部尚书、应天知府,迁刑部尚书、陈州知州。嘉祐五年(1060年),去世,时年六十六,追赠左仆射兼侍中,谥号文安。

目录

基本资料人物生平故事一则史料记载藏书故实亲属

基本资料

本名:刘沆

别名:刘冲之

所处时代:北宋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吉州永新

出生日期:995(至道元年)

逝世日期:1060(嘉佑五年)

人物生平

皇祐三年(1051年)三月,刘沆由尚书工部侍郎升任参知政事(副宰相)。以前政事多由宰相决断,副相不过备位而已。刘沆任职后,积极参与国事决策,重大问题多廷议解决,对政事有所救正。

至和元年(1054年)八月,进拜同平章事(宰相)、集贤殿大学士。当时中书省任官多近臣举荐,刘沆向皇帝进言指出其三弊:一、近臣保荐,授非公选,多出私门,浮薄权豪之流交相荐举,互以贸易,以致不能选贤任能;二、任人唯亲,造成“当入川广,乃求近地;当入近地,又求在京”,边远贫困之地无人愿去;三、奖罚升迁,“常格虽存,侥幸尤甚,以法则轻,以例则厚,执法者不能持法,多以例与之”,以致赏罚不明。刘沆恳请皇帝能革除这用人上的弊端,使真正有才德的人,能挑选到政府部门中来。仁宗接受了刘沆的奏请,诏令照此施行。

刘沆奉诏,实行三举,革除“三弊”。一、举荐贤才。他反对近臣拉关系,走后门,任用无德无才之人;而他本人则以国家利益为重,大力举荐贤才,

故事一则

真宰相刘沆

文言文:刘沆为宰相时,族人有捕负官租数十万者,宰相不知也。前后官史不敢问。程饷为庐陵县尉,主赋事,乃追逮族人,责令尽偿而后已。或以告宰相,宰相曰:“赋入不时,吾家之罪,县官安可屈法也?”乃致书而谢之。后饷罢官至京师,刘沆延见,礼貌有加。饷出,谓人曰:“刘公伟量,非他人能及,真宰相也。”

译文:(宋仁宗时)刘沆任丞相执政的时候,他故乡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国家的赋税达几十万钱;但刘沆并不知道这件事。当地的官员一连好几任都因为是刘丞相家族而不敢过问。程珦来担任庐陵县县尉时,负责征收赋税,把逃避拖欠赋税的刘沆族人逮捕关入监牢内,责令他们把所欠赋税全部缴清才能释放。有人把这件事报告了刘沆。刘沆说:“赋税不及时上缴,原是我家犯了法,怎么可以叫地方官徇情而不照国家法令办事呢?”就写信给程珦道歉。后来程珦辞官回到京城,刘沆接见,很有礼貌。程珦出来后,对别人说:“刘沆的大量,不是他人能比得上的,是真宰

史料记载

《宋史·刘沆传》

刘沆,字冲之,吉州永新人。祖景洪,始,杨行密得江西,衙将彭玕据州自称太守,属景洪以兵,欲胁众附湖南,景洪伪许之。复以州归行密,退居不仕。及徐温建国,以礼聘之,不起,官其子煦为殿直都虞候。父素,不仕,以财雄里中,喜宾客。景洪尝告人曰:“我不从彭玕,几活万人,后世当有隆者。”因名所居北山曰后隆山。山有牛僧孺读书堂,即故基筑台曰聪明台。沆母梦衣冠丈夫曰牛相公来,已来有娠,乃生沆。

及长,倜傥任气。举进士不中,自称“退士”,不复出,父力勉之。天圣八年,始擢进士第二,为大理评事、通判舒州,有大狱历岁不决,沆数日决之。章献太后建资圣浮图,内侍张怀信挟诏命,督役严峻,州将至移疾不敢出,沆奏罢怀信。再迁太常丞、直集贤院,出知衡州。大姓尹氏欺邻翁老子幼,欲窃取其田,乃伪作卖券,及邻翁死,遂夺而有之。其子诉于州县,二十年不得直,沆至,复诉之。尹氏持积岁税钞为验,沆曰:“若田千顷,岁输岂特此耶?尔始

藏书故实

欧阳修被谗出守同州,他向皇帝建议把欧阳修留在史馆修书,极力推荐让其编纂《唐书》,并担任翰林学士。欧阳修不负众望,与宋祁等人同心协力,将《新唐书》编纂问世。嘉佑元年(1056)十月罢为观文殿大学士、工部尚书、知应天府,后又迁刑部尚书,徙陈州。个人藏书丰富,据《宋史·艺文志》著录有《刘沆书目》2卷,当为其家藏书目,今已佚,其藏书数量不详。

亲属

曾祖刘景洪

父亲刘素

儿子刘瑾、刘琢、刘管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