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夫(1062—1117年),字德初,衢州西安县(今浙江省衢州市)人。北宋大臣、书法家。元丰八年,考中进士,授太常博士,累迁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工部尚书。宋徽宗政和六年,特进少宰、开府仪同三司,册封康国公。政和七年,去世,时年五十六岁,谥号文宪,累赠太傅,与时人范致虚、吴材、江屿号称“四俊”。
目录
基本资料人物生平史***载人物评价亲属成员个人作品基本资料
本名:刘正夫
别称:刘德初、刘康公
所处时代:宋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衢州西安
出生时间:1062年
去世时间:1117年
主要作品:《得闻佳履》
主要成就:工部尚书、康国公
人物生平
元丰八年(1085)进士,官至礼部侍郎、工部尚书。政和六年(1116年),特进少宰,封康国公,追谥文宪。喜书学,多作行法。平生不求虚名,故传世书迹绝少。《三希堂法帖》中有其《宣台记》、《泛舟题名》二帖。《宋史》、《宣和画谱》、《中外美术家人名辞典》、《衢州市志》有载。
史***载
刘正夫,字德初,衢州西安人。未冠入太学,有声,与范致虚、吴材、江屿号“四俊”。元丰八年,南省奏名在优选,而犯高楚王(高遵甫)讳,凡五人皆当黜。宣仁皇后曰:“外家私讳颁未久,不可以妨寒士。”命置末级。久之,为太学录事、太常博士。母丧服阕,御史中丞石豫荐之,召赴阙,道除左司谏。
时方究蔡王底狱,刘正夫入对。宋徽宗语及之,徐引淮南“尺布、斗粟”之谣以对。帝感动,解散其狱,待蔡王(赵似)如初。他日,谓刘正夫曰:“兄弟之间,人所难言,卿独能及此,后必为公辅。”又言:“元祐、绍圣所修《神宗史》,互有得失,当折中其说,传信万世。”遂诏刊定,而以起居舍人为编修官。不阅月,迁中书舍人,进给事中、礼部侍郎。
蔡京占据相位,刘正夫欲附翼之,奏言:“近命官纂录绍述先志及施行政事,愿得陈力其间。”诏俾阅详焉。蔡京罢相,刘正夫又与郑居中阴援京。蔡京憾刘逵次骨,而逵善刘正夫,蔡京虽赖其助,亦恶之。因章綖铸钱狱辞及正夫,时使辽
人物评价
刘正夫由博士入都,驯致宰相,能迎时上下,持禄养权。性吝啬,惟恐不足于财。晚年,筑第杭州万松岭,以建阁奉御书为名,悉取其旁军营民舍,议者讥之。帝眷念不衰。
亲属成员
儿子:刘皂民,兵部侍郎;刘阜民,徽猷阁待制。
个人作品
刘正夫作品1:正夫顿首又启 远辱手翰 得闻佳履 殊用慰感 正夫乍至都下 公私扰怵 叙布草刘正夫作品2:略 惟亮幸甚 他冀珍啬 以需褒除褒除 正夫顿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