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带孩子看《第二十条》!记住了关键时刻能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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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学生之间的欺凌,不仅会构成民事侵权,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有事件存疑部分,联系后即刻删除或作出更改。

一定要带孩子看《第二十条》!记住了关键时刻能翻案-第1张图片-九妖电影

这几天身边朋友们关于《第二十条》的讨论越来越多,影片的票房也水涨船高,以单日最高票房的成绩连续霸榜,这个周六是元宵节,带上家人去影院看这部电影是最佳的选择,因为本片能让全家都满意。

我在二刷之后,除了对“正当防卫”条款的认识更深刻了之外,也很想跟各位观众,尤其是家长观众们,探讨影片中涉及的“校园霸凌”问题,让更多孩子正确认识“校园霸凌”这件事的性质,从而起到保护自己和其他同学的目的。

下面几个知识点,能在关键时刻救咱们孩子的命,开学前必看!

知识点1:校园欺凌是否构成犯罪?

《第二十条》中,韩明检察官的儿子韩雨辰在学校厕所看到有一伙儿同学在欺负一个同学,于是立刻出手相救,并打伤了欺凌者的小头头张科。

在这个画面中,我们看到几个施暴者都气焰嚣张,而被欺凌者则缩在角落里,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不敢还手。

更离谱的是,施暴者张科还把他爸,也就是校领导找来,试图告见义勇为的韩雨辰,看到这里我想对这对父子说,先对照着法律看看自己犯法没吧。

是的,校园欺凌中的施暴者往往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

事实上,学生之间的欺凌,不仅会构成民事侵权,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实践中,寻衅滋事罪也是学生欺凌行为升级后最容易触犯的罪名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很显然,张科和他的同伙至少犯了以上条款中的第一和第二条,假如他们是经常对这位同学施暴并且造成了公开影响的话,那第四条也适用,面临着很严重的刑罚。

作为家长我们不仅要自己了解这条法律,也要教给孩子,让他们知道有法律在保护着自己,这样当他们在外面遭受了不法侵害后,就可以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对方在犯法,心里有底气去找老师和家长告发这些人。

但如果孩子都不知道这些法规的话,就很可能像《第二十条》中那个受欺负的孩子一样,不敢吭声,不会自救,太可怜了。

知识点2:年纪小就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吗?

看了知识点1,可能有家长会问了,很多校园霸凌事件的施暴者都是未成年人,就算我们家孩子被他们欺负了,法院能执行对施暴者的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不管是哪个年龄段的学生,都得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说句不好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老师都是法盲,认为这些未成年人施暴者不过是打打闹闹、无法用法律去规范他们,因而对一些校园霸凌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错了,大错特错!校园霸凌中的施暴者即便未成年也要负法律责任,咱们一定要有这个认识,也要教给孩子这点,让他们在遇到这类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制止和举报这种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中韩雨辰除了当面反击张科等施暴者外,也可以选择录下他们霸凌同学的证据,支持被霸凌的同学起诉他们,对于孩子们来说这是一种很安全也很好的自救和救人方式,能够免于更多的麻烦和伤害。

咱们一定要给孩子们多普法,树立正确的意识:没事不惹事,有事也绝不怕事,有法律给我们好人撑腰呢。

知识点3:退一万步说,真要出手的话要注意什么呢?

前面说到韩雨辰情急之下打断了霸凌者张科的鼻梁骨,反被控告为故意伤害的事,确实也是经常发生的。

包括《第二十条》中的公交车司机,他也是见义勇为,看到公交车上女孩遇到流氓骚扰,于是果断上前保护女孩,反而被几个流氓暴打。他本想拿起灭火器自卫,却因为下手没有轻重,最后被判故意伤害,获刑三年。

你看,他们明明是为了正义,为什么坏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好人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里其实就是有个边界的问题,我们当然要教孩子“该出手时就出手”,但出手一定要有思考也要有分寸。

01、一定要保留证据,像韩雨辰的事件中,由于发生在厕所,监控盲区,所以除了人证外很难证明自己是见义勇为,这就很被动了。包括轰动一时的“昆山龙哥反杀案”,也幸亏当时有街道监控录像,证明了于海明的确是正当防卫。

网络环境下,校园欺凌的阵地除了校园内外还转移到了网络,甚至会出现在网络上造谣、污蔑、围攻、孤立同学的现象。面对网络欺凌,我们也要教会孩子留下证据,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02、如果真打起来,尽量避开要害,尤其是容易骨折、致死的区域,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然就会像公交车司机一样,虽然有监控证明他是见义勇为,但是因为出手过重,也会被判以刑罚。

总之,青少年处于身心成长的关键阶段,校园欺凌给孩子带来的伤痛可能会伴随他的一生,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欺凌的保护墙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以上是我二刷《第二十条》之后总结出来的,一定要教给孩子在校园霸凌中保护自己的3个知识点,如果你有其他心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愿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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