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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 策律师】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及知识产权部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擅长互联网电商、商业地产法律事务及争议解决(诉讼仲裁)。
PAPI酱火了,在罗辑思维的推波助澜下,这位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更是要开始“颠覆传统广告”了,人们走街窜巷,开始大喊——互联网视频创业的风口浪潮“又来了”。但经历了4月18日这一次因粗口低俗内容而被“封杀下线”的惊魂一日,相信PAPI酱还真的该庆幸,还好希望还在,否则真有点对不起罗胖、真格这些天使投资人的1200万,以及罗胖这一场史无前例的广告拍卖会。
网络视频创业其实也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无非增加了网红的新概念。十年前的2006年,优酷创业之时,视频创业正恰该商业模式的元年,发展到时今,网络视频行业各类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这也是上文中“又来了”表述的来由。随着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逐步推进,将有更多的网络视频呈现方式。
(图片来源:艾瑞咨询)
PAPI酱似乎把网红经济推到了巅峰,网络视频创业似乎迎来了第二春。但基于视频创业的特殊性,该商业模式注定要在对法律政策的挑战中成长,2008年《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台后至今,国家广电总局进行了高达25轮的专项整治,消灭了非常多的无证经营视听节目的互联网平台,可谓生命不息,折腾不止。最近的一次就是2016年的4月14日,文化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宣布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斗鱼、虎牙直播、YY、熊猫TV、战旗TV、龙珠直播、六间房、9158等多家网络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列入查处名单。
凭内容创业的互联网视频创业模式下,创业者们面临哪些法律挑战?又该如何审视自己视频创业的合法合规问题,在此,M律(微信公众平台:mclawman,互联网法律领域深度观察的律界工匠)做了梳理,试图为网络视频创业者提供法律指南。
网络视频创业的前提:
许可证照少不了
互联网是一个大染缸,作为时下最热的网络搜索名词,我们的主管机关也一样,总希望自己能从中分一杯权力,所以,互联网+也绝对包括互联网+行政,传统行政部门会根据自身权力结构,特别增加互联网+部门法的下特殊规定。如传统出版业中存在图书、影音出版市场的监管,今年互联网出版管理办法也出了意见稿并即将发力。所以,创业者们永远不要以为只要自己给自己套上“互联网”仨字,就觉得自己能够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有图才有真相,我们先来看一张M律制作的图表:《视听商业模式准入证照聚合图表》(看不清楚就点点看)。这张图将目前主流的互联网视频创业分类为综合视频、音乐、电台、直播及短视频这几类,从图上可以看出,和互联网视频创业相关的许可证照主要包括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这几个大类.当然,本文不讨论互联网创业中必须面对的ICP证、公安网备等情况。
第1证视听节目许可证
不就办个证么,去办一个就是了!慢,真有这么简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就是第一座大山,2008年开始实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顾名思义,凡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频和音频节目的,都必须办理该证。
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第一项要求就是申办单位“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意思就是说,不好意思,事况重大,只有我们国有单位才能办证,一般小单位就算了别来凑热闹了,是不是就有点傻眼了。而且非控股的非公有资本如果想来投资,你们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你们别想联合起来。那有看官就问了,难道目前这么多的视频网站都是国有控股的?实际上还有一条,那就是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无再犯的,可以申办许可证并继续从业”,这也是很多视频网站能够长久的原因。另外一方面,很多网站是和国有单位进行合作才拿下了视听许可证,比如说B站,其工商登记中没有一丝符合拿下视听许可证的要素,但人家就是可能和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而取得了视听许可证。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时,须注意一点,即互联网视听节目是有分类的,目前分为四大类且包括各类下的分项,这在最终的许可证上都会有详细标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比如说如果网站有提供用户上传视频发布渠道的,则必须申请第三大类中“转发网民上传视听节目的服务”,如果有直播的模式,则必须申请第二大类中第7项“一般社会性、团体性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向公众进行实况视音频直播的服务”。很多时政、社区新闻类视听节目还非常难以申请。同时,不论是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上的视听节目,都受到规制。
再回到图中,从图表上看到,其实有很多视听类节目都没有登载视听许可证,比如说蜻蜓FM、斗鱼、小咖秀或美拍、A站(AcFun,弹幕视频网站)等。其中,去年A站就被爆出被频繁行政处罚,A站被处罚的理由主要是,“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也就是说,A站没有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更可怕的是,A站目前竟然连ICP备案都没有办。不过,人家现在没有证,照样就是活得好好得,你说奇怪不奇怪?因为人家CEO提出了“本站不提供任何视听上传服务,所有内容均来自视频分享站点所提供的公开引用资源”的无理理由。个人认为,这类无证站点不值得创业者们效仿,迟早是会受到处罚的。
第2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作为主管机关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由文化部/局主管。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文化产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以及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其行为包括“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这里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了,如果我有一个网络演出剧,比如说《万万没想到》这类视频想上网播放,那不仅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需要取得文网文证?这两个证照之间的区别到底在什么地方?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很多视频网站只拿文网文证,但却没有办理视听许可证,这样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办视听网站?比如说图表中的电台APP、酷狗音乐等,因为你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同样类型的视频节目,可能取得的证照都不太一样,这点非常让人感到困惑,执法的边界到底在哪?
第3证其它证照问题
除了上面两类最主要会涉及的证照外,创业者也必须明确自己的视频商业模式中会不会涉及特别类型,比如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当你制作电视类节目上网播放时,就必须要有该类证照,比如说《电影公映许可证》,当网站上提供电影播放下载时,该类电影必须有公映许可证,特别是外国电影也需要有公映许可证。当然,为什么我们还可以在网上下到许许多多的外国电影呢?因为大家都懂得。还有,比如说视听节目涉及到保健品和药品的,涉及到时政新闻的,涉及到网络出版的(请见M律之前的文章:网络出版新规究竟剑指何人?),都必须有对应的证照。更多证照问题,可见M律之前的文章:互联网证照大全。
当然,也有同学会问了,为什么PAPI酱没有证,她的视频还可以满天飞啊,原因很简单啊,因为她都是向有证的视频网站上传了视频,当然不需要证了。
网络视频创业的经营:
内容充满正能量
虽然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在我们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看来,即使是十三亿人,眼中也必须只有一种价值观,一种正的能量的网络视频观。所以,当PAPI酱一口一个“卧CAO”、“册那”和“小婊z”后,PAPI酱的视频就在各大网站上被清除了一大片,最新一集视频就开始宣传减肥正能量了。
但是,啥叫正能量,在中国,这个词几乎没有人能解释得通,一切都在人的感觉中。我一直很喜欢这个真实的发生在美国的案例:1971年的美国,反越战渐入高潮。有个叫科恩的美国小伙,穿了一件写着“fu*k the draft”(去你妈的征兵)这样一行粗话的夹克,到洛杉矶法院的走廊里晃荡,表示对越战的抗议,结果一审被判有罪,但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在公共场合用粗话表达政治意见也属于言论自由的一种,法官哈伦在法庭意见书中写下了“一个人的粗话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抒情诗”的司法名言,法官认为这确实是一句粗话,但这句粗话对于广大的反对越战、不想被征入伍去充当炮灰的年轻人和他们的父母来讲,还真是一句说出他们心里话的“抒情诗”。
话归现实,其实,内容正确其实也并不是无章可循,我们国家对视听节目还真有法律指引值得大家注意。说句实话,M律认为,要做到网络视频内容的正能量其实一点都不难,大家都是成年人,难道对于什么话难听,什么话不能乱说都没有判断力吗?比如说视频直播“造人”。但关键是商业“博眼球”的效果就没有了,一个个平平淡淡的网站,谁会来浏览?所以现实中几乎难以操作和监管。那些受到处罚的网站,对于主管机关的处罚一定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有哪些法律指引?
1互联网信息九不规范准则建议大家打开任何一个网站的用户协议,你都能发现这个九不规范,这是目前用得最普遍的规范准则。这个九不规范来自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其内容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其它条款作为中国公民心中自可权衡,但是“(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这一条,其实是中国互联网界最为令人头疼的,几乎各大互联网视频网站都可能涉及到。这次,以及历次文化部所宣布的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多家网络直播平台就是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而受到查处。为了研究这类互联网视频网站,M律也“以身试法”,打开其中一个某TV的游戏直播网站,首页上直播的游戏中,主播就是一口一个“CAO”、“他妈*”的用语,令人十分不堪,可见目前视频网站内容之乱,除了游戏直播外,还有演艺类直播,所谓的美女、帅哥主播“通过肢体和语言进行性挑逗、性暗示,存在“闪现”、骚麦等违规情形,博取观众眼球,吸引观众付费赠送虚拟礼物,行为低俗下流,社会影响恶劣”。
2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这是广电总局在九不规范之外加设的内容规范,类如“蓄意贬损、恶搞革命领袖、英雄人物、重要历史人物、中外名著及名著中重要人物形象的”、“故意展现、仅用肢体掩盖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私部位的”等,对于该21类行为,必须进行剪辑、删除。广电总局要求“对网络音乐视频MV、综艺、影视短剧、动漫等类别的 节目以及“自拍”、“热舞”、“美女”、“搞笑”、“原创”、“拍客”等题材要重点把关”。
网络视频创业之法律负面清单
除了上述几个网络视频创业法律上注意事项外,还有很多在网络视频创业中的法律禁忌,以下列出几个法律负面清单,供大家参考。
1外资问题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规定,禁止外商投资从事书报刊的出版、总发行和进口业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总发行和进口业务,以及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新闻网站和互联网出版等业务。2015年修订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国外的视频网站不能进入中国的原因,比如说YOUTUBE等,因为他们拿不到中国视听许可证。因此,虽然互联网公司经常要和外资扯上点关系,但在视听领域,还是不要淌这条混水的好。
2特殊领域内容不能涉及这类特殊领域,包括(1)时政新闻、社会新闻。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新闻信息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这一块只有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持证单位才可以进行报道;(2)天气预报。我国《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气象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2)药品保健品宣传。我国《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在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取得《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
3聚合类视频模式并非聚合类视频商业模式就一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很多网络视频网站就是获得了聚合类视频视听许可证后才“上岗”提供视听服务的。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易联伟达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纠纷一案中,腾讯公司诉称其依法享有《宫锁连城》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2014年6月4日,腾讯公司通过公证书固定证据,证明被告在其经营的“快看影视”手机端,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被告在快看影视中对大量影视作品进行了编辑分类,至今仍在进行播放,在播放时无显示来源,直接进入播放页面;被告在播放涉案作品时无任何前置广告及暂停播放时的广告,位显示乐视网水印,显示的版本、布局与乐视APP不同;乐视网上有明确声明不能盗链,故腾讯公司认为被告进行了涉案作品的编辑,具有恶意,被告为获取盈利直接设链播放涉案作品,未经任何权利人的同意,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利。海淀区法院认为,易联伟达公司经营的快看影视APP并非仅提供链接技术服务,还进行了选择、编辑、整理、专题分类等行为,且主观上存在积极破坏他人技术措施、通过盗链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过错。易联伟达公司的一系列行为相互结合,实现了在其平台上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播放等服务的实质性替代效果,对涉案作品超出授权渠道、范围传播具有一定控制力、管理能力,构成侵权。
因此,在聚合类视频商业模式下,必须清楚标注视频的来源,做到完全的链接跳转,并完整呈现原视频(包括前后贴片广告),最后的跳转行为应当脱离聚合平台。
4电视各类盒子问题包括天猫盒子在内的各类电视盒子,曾经给大家带来了三网融合的巨大惊叹,但总归是好景不长,广电总局又来伸一腿,反正它看谁都不太舒服。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181号文《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是对盒子类视频模式的顶头一棒,也正是在这份文件当中,国家广电总局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在提供接入服务前,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对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同时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连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表示“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
但截止目前,广电总局共颁发了七张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均为广电系获得,这七家分别是央视国际——CNTV(中央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杭州华数(浙江、杭州电视台联合申请)、上海文广——百视通(上海电视台为申请主体)、南方传媒(广东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电台。这基本就没互联网公司啥事,你说这些传统媒体有这个动力或这个能力去生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视听节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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